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2012年-新網路時代電子商務發展計畫



馬總統提出政見:『愛台12建設』中『智慧台灣』、『產業再造(創新)』、『全球連結』等方向,其中對於基礎環境升級、企業創新與國際化等策略方向之推動相當重視。

行政院於2007年3月28日第3033次會議通過「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96-100年)—發展優質的網路化社會」,其中對於「完備UNS法制倫理」的策略,需檢視UNS發展相關法規,「強化資通安全與信賴」的策略,需建立網路信賴機制,及對於「創新U化生活應用」策略,鼓勵創新營運模式之電子商務應用。

2001年12月26日行政院通過「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方案」,由經濟部商業司持續負責商業自動化及電子化之推動。

根據上述三大政策依據,並歸結經濟部商業司過去推動電子商務的策略、成果、目前電子商務的發展問題,並考量未來的七大趨勢、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中商業司之分工及馬總統之政見,過去建立基礎與解決問題,未來的方向則在於掌握機會。本計畫即秉持此精神擘劃,一方面持續維繫良好的基礎,促使環境升級;另一方面掌握新的趨勢與機會,加速科技應用帶動創新及電子商務國際化營運,如下圖。


圖1  新網路時代電子商務發展計畫策略方向形成圖
資料來源:資策會產業推動與服務處





一、目標


延續建置新網路時代之電子商務發展法制與信賴環境,推動優質網路社會應用創新營運模式,協助並輔導企業於電子商務國際營運,開創電子商務國際市場與商機。

本計畫之願景為「以安全、前瞻、多樣的電子商務模式,創造台灣電子商務能量與國際競爭力」。全程目標為基於推動臺灣安全、前瞻、多樣的電子商務發展,創造我國企業電子商務的國際競爭力,本計畫4年預定目標如下:

1、輔導12家安全、前瞻、多樣化的成功創新電子商務企業,厚植應用創新能量。
2、帶動外銷或創新的企業120家,增加營業額與外銷額與厚植國際競爭力。
3、建立並持續支撐ㄧ個行政監督管理、消費者保護、電子商務產業三者平衡發展的法制、信賴、市場研究、典範推廣的環境。



二、策略

本計畫在實施方面是以三大策略為主,其一是延續建置電子商務法制及基礎環境;其二是企業創新營運模式;其三是國際化營運。透過這三個策略期能於2012年達到輔導12家安全、前瞻、多樣化的成功創新電子商務企業,帶動外銷或創新的企業120家,增加營收,並使國內B2C電子商務市場規模占零售業市場規模9.0%,促我國以安全、前瞻、多樣的電子商務模式創造臺灣電子商務能量與國際競爭力。

本策略情境之主軸是希望透過電子商務打出通路至東南亞地區或日本等其他國家,整體的實施策略情境說明如下:


(一) 延續建置電子商務法制及基礎環境


本項策略主要分別從強化法制建置、人才培訓及電子商務座談會與基礎環境研究四方面進行,以使國內電子商務的基礎環境升級。本項策略主要分別從強化法制建置、人才培訓及電子商務座談會與基礎環境研究四方面進行,以使國內電子商務的基礎環境升級。

在法制調適方面,為強化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之應用,接續前三年度之研究成果,持續電子簽章法配套子法研擬及相關法制作業。同時為落實於本年度正式實施之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並就新法內容,進行實務契約訪查,以瞭解新制遵循情況。同時,為使我國電子商務法制得與時俱進,亦將持續揆諸國際法制趨勢與國內實務之實際需求,進行各項法制研究與法制教育訓練,並持續參與國際法制交流,進行東南亞電子商務法制接軌研析,以期強化普及我國電子商務法制,協助拓展國際電子商務。


(二) 企業創新營運模式


此項策略主要是運用創新營運模式發掘、創新應用輔導、創新營運典範推廣等工作項目,建立創新輔導之價值鏈,促進國內電子商務業者勇於創新的風氣,以達成「引導科技化創新方向,創造企業實質競爭力」的效果。創新營運模式發掘主要以產學合作的方式,協助業者規劃電子商務創新營運模式,協助業界獲得創新營運模式構想,藉此拓展與改善其經營模式及增加廠商曝光度,並進一步與平台合作,拓展商機。創新應用輔導,主要針對行動化與國際化之趨勢,協助受輔導廠商因應行動應用發展趨勢,導入行動付款、行動觀光等應用,並因應國際化營運需求,輔導以日本、馬來西亞市場為主的國際化營運,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帶動示範效益。創新營運典範推廣,則是舉辦第12屆金網獎選拔頒獎活動及計畫成果發表會,予以推廣企業應用創新典範。


(三) 國際化營運推動


國際化策略旨在呼應本計畫主軸,不管是基礎環境升級或創新發展,均是為了提升我電子商務業者的國際競爭力,促成其朝向國際化發展,因此將輔導國內平台業者以引流方式,向日本吸引自由行遊客並結合行銷公司,建構策略聯盟,向日本市場發展,促使日本旅客除來台親身體驗消費外,再次透過電子商務平台二次回購。並與馬來西亞平台業者合作,輔導臺灣供應商,由平台業者提供商品上架及客戶服務等,開發東南亞市場。

東南亞新興市場已成為全球關注焦點,今年度本計畫將針對臺灣商品可以行銷到東南亞的新興市場作調查分析以及藍圖規劃,希望成為未來政策推動之重要參考依據。初步將以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泰國作為重點推動地區。



三、電子商務領域執行狀況及成效

在延續建置電子商務法制及基礎環境方面,2012年1月至6月間訪查國內10家零售業者,藉由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訪查,宣導及協助企業遵循法規。藉由消保法七日猶豫期與網拍實名制座談會兩大消費者保護議題,分析網路交易環境法制困境。以及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立法目的,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舉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電子商務配套子法實務座談會,與產業研議保障弱勢與產業平衡之方式。並進行網路團購爭議暨處理機制資料收集,同時研議網路團購是否適宜增新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此外,也舉辦「中高階主管法制及經營管理實務講座課程-電子商務客戶資訊應用與關係管理」,以「電子商務法制面面觀」、「個人資料的流程管理」、「個人資料保護下的行銷觀念」及「網路行銷多元創新」等層層遞進的設計概念,邀請跨領域專家分享實務操作經驗。輔以心智圖的學習方式,讓學員能系統性地了解個人資料與實務營運知識的整合運用,幫助電子商務產業渡過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後的適應期,學員反應相當良好。同時,參與由商業司共同舉辦巡迴列車「開店全方位、商機無國界」系列講座,台北場、台中場、台南場及高雄場吸引了1,227人次的參與。分析台中及台南傳統企業較多的兩場次發現,未來傾向開實體商店的業者佔9%,開網路商店的19.5%,顯見本活動提高了傳統產業網路開店的興趣。

在企業營運創新方面,透過產學合作電子商務競賽,輔導46個傳統產業個案,發掘新的營運模式(Business Model),及新的行銷內容(Content),改善經營模式、發展嶄新行銷內容,拓展商機。為鼓勵企業在日益成熟的網路交易環境中,應用電子商務結合雲端服務、行動服務等新技術,發展電子商務行動創新應用與電子商務國際創新營運,輔導4家國內企業進行電子商務行動應用創新與國際營運創新,預計可擴散串連相關企業約300家供貨商,預計1年約可增加產值1千萬元;期藉此協助企業擴大營運規模、拓展市場商機,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成為業界示範。

在國際化營運方面,東南亞新興市場已成為全球關注焦點,本計晝特別針對東南亞(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泰國) 當地電子商務市場、網友購物喜好度、習慣以及臺灣商品的適合性作調查、研究與分析,並協助廠商與馬來西亞「easyshop」網路(商城)合作,並持續增加當地的平台合作,擴大吸引華人以及符合回教市場之需求。另外,協助臺灣業者運用Navi Mall平台將產品銷往日本,透過此平台,降低臺灣廠商無海外平台銷售之額外成本及風險,而且是以台幣結算制度,讓店家無匯兌風險,也打破過去國內生產者,必須透過批發商,進口商才能將產品送進日本的零售通路,售予日本消費者的傳統對日銷售模式。期藉由與平台業者的合作,協助臺灣商品透過電子商務行銷日本及東南亞,創造海外銷售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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