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2013年-數位匯流發展方案

一、簡介

為創造優質數位匯流生活,打造數位匯流產業,進而提升國家次世代競爭力,行政院於2010年12月核定通過「數位匯流發展方案(2010-2015年)」,宣示推動我國的數位匯流產業發展環境。

「數位匯流發展方案」自2010年核定實施以來,在各界引起普遍的共鳴與迴響,惟伴隨資通訊科技的日行千里,各界對匯流發展的期待已遠高於方案設定當時。為精進我國數位化進程,帶給民眾速度更快、品質更好的數位生活,2012年5月行政院核定通過「數位匯流發展方案(2010-2015年)」(第二版)修正,規劃七大推動主軸(增訂豐富電視節目內容主軸)、26項推動策略、 107個辦理措施,並重新設定數位匯流推動主要指標。

為提昇效率、推動政府與產業合作發展數位匯流,數位匯流專案辦公室將參照部會執行「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第二版)」辦理措施執行成效,隨時檢討推動策略,以期及早達成我國數位匯流相關指標,帶給民眾更好的數位匯流環境。




(一)願景與目標


「數位匯流發展方案」設定以下三大願景:創造優質數位匯流生活、打造數位匯流產業、提升國家次世代競爭力。

為達成前述願景,「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擬定以下三大目標,期望藉由本方案重點工作項目的實施與推動,能有效鼓勵跨業競爭、促進通訊傳播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


  • 完備數位匯流環境
  • 普及的優質數位匯流服務
  • 促進跨業競爭發展匯流服務



(二)指標



  • 民國102年(2013)100Mbps寬頻網路全面到家戶
  • 民國103年(2014)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
  • 民國104年(2015)光纖用戶數達720萬戶
  • 民國104年(2015)無線寬頻網路帳號數達1,100萬戶
  • 民國104年(2015)新興視訊服務用戶普及率可達50%
  • 民國104年(2015)新製全類別電視節目達35,372個小時、高畫質節目達5,383個小時
  • 民國104年(2015)每家無線電視台至少應有一個可播放高畫質節目之頻道
  • 民國104年(2015)可接取高畫質電視頻道總數達74個
  • 民國103年(2014)6月數位匯流法規架構調整通過立法

   註:以上指標均為滾動式調整。


(三)七大主軸



  • 「數位匯流發展方案」七大推動主軸包括:
  • 整備高速寬頻網路
  • 推動電信匯流服務
  • 加速電視數位化進程
  • 建構新興視訊服務
  • 促進通訊傳播產業升級
  • 豐富電視節目內容
  • 調和匯流法規環境



(四)預期效益


有鑑於匯流環境建置相關硬體建設(如光纖鋪設、行動寬頻環境建置等)需投入的資源龐大,有由政府介入協助的必要,此外考量匯流環境下需要有好的軟體及服務內容搭配,才能創造產業契機。本方案在策略規劃上,初期是以政府力量帶動匯流方向,希望透過政策推力,讓相關產業能抓緊時程儲備能量面對匯流環境帶來的挑戰。未來則期望能以完備的法規架構帶動健全的市場競爭環境,以市場競爭取代政府力量。企盼透過本方案對部會資源的協調與整合,能有效提供產業轉型的活水、激發創新,讓各行各業都能在匯流環境下找到新的產業契機。




二、數位匯流發展專案小組網址:
http://dctf.nat.gov.tw/index.php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